租赁期内承租人提出解约,但未及时交还承租房屋的钥匙,合同解除时间如何确定?承租人已支付的租金和押金应否退还?通过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,共同了解相关法律问题。
最高法:以物抵债签署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中的购房人,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,不能排除强制执行!
【裁判要旨】《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之所以对消费者购房人的物权期待权特别保护,系基于消费者购房人的生存权优先的理念。而以物抵债属于原来金钱之债的履行方法,权利人可以请求对方履行该协议和交付房屋,但在房屋权属变更登记之前,其不能基于案涉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,形成优于其他债权的利益,并据此排除强制执行。
受害人在事故发生时已年满60周岁,那么其母亲能否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?
2022年2月,李某驾驶的小型越野车与谢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后,导致谢某死亡。经认定,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、谢某负事故次要责任。李某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200万元。谢某于1958年3月出生,其母亲吴某现已年满85周岁。平邑县某村出具证明一份,主要内容为:谢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一直长期在外打工,以本人收入扶养其母亲吴某和作为一家的生活来源。平邑法院一审宣判后,李某投保的保险公司提起上诉,主要争议为,保险公司认为吴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应得到支持。
立即预约律师,获取胜诉方案!
已有1680人参加